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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转设武汉城市学院
2021-02-25   文华云联盟   (点击次数:)

近日,教育部发函《教育部关于同意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武汉城市学院的函》(教发函202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武汉城市学院,学校标识码4142013235;同时撤销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建制。

从此,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将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这是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对于学校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近20年独立学院历史与成绩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是于2002年7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与全国众多独立学院一道,共同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积极而又不可或缺的重要贡献。

依托武汉科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经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员工近20年的奋发努力,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现已经建设成为具有较为完善办学条件和较强办学实力,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技能人才。 

1、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校主校区位于东湖风景区,占地面积1270余亩,学院建筑面积446242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4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各类实验实训室106个,其中护理学实验实训中心获评“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专任教师811人,生师比为17.36:1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64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9.65%;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25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1.81%;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6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7.8%。

 

2、鲜明的办学特色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致力于应用型本科建设。秉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专业建设紧贴社会需求,学校融入区域发展,确立了“立足武汉城市圈,面向湖北产业群,辐射华中经济带,术德兼修,个性彰显,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点建设了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依托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知识体系支撑的信息科学专业群,面向新产业,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护理学”专业为依托的大医护专业群,面向医护养产业,构建以“护教协同”为特色的“学校+医院”协同育人模式;以“工商管理”专业为依托的电商物流专业群,创建以“新业态+创新创业”为特色的新型产业育人模式。

3、显著的办学成果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商科”,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校现有省级重点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近三年学校教师共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省级科研课题5项、教研课题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横向科研课题25项;校级科研课题63项、教研课题98项;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校积极创新校政、校企联合协同人才培养机制。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武汉城市圈建立了175个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学校非常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获批国家级和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7个,教育部协同育人计划项目45个,许多学生参与这些项目之中,培养了大批企业欢迎的复合型人才。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校外科技竞赛,近三年累计550人(次)获“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等重大竞赛大奖。学校鼓励学生多目标发展,多途径成才,与用人单位广泛合作,建立就业基地,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同时为有志继续深造的学生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复习考研,近三年考研录取率保持在11%以上。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德育工作。2006年以来,在全国高校首创并坚持“德育奖学金”制度,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和肯定。校党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和思政工作成果突出,获全国民办高校优秀思政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湖北省委组织部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评“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文明单位”、“武汉市十佳平安校园”、连续五年获评“武汉市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根据艾瑞森中国校友网研究评价,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在全国260多所独立学院保持前五名,2019年以99.72分位列第四名,湖北省独立学院第一名。

二、武汉城市学院: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之上

转设后,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更名武汉城市学院。与独立学院属性不同,武汉城市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独立学院转设后,将成为独立的办学主体,获得与公办高校和其他民办高校同等的办学地位。

转设后,武汉城市学院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相较独立学院时期,武汉城市学院将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有利于学校进一步发挥民办学校的灵活性体制机制优势,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外部资源获取能力,从而为学校办学实力的提升和办学特色及办学品牌的形成持续释放发展动能。可以说,转设的成功为武汉城市学院的长远发展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新的起点上,武汉城市学院将会在美联教育集团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师生员工一道,在近20年独立学院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秉持“励志修德、勤学创新”的校训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努力将学校建设发展成为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鲜明特色大学,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从而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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