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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专利知识”讲座开讲 奠定今后学习基础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4

 

文新社讯 12月4日下午,高级工程师、国家专利代理人杨建新应副院长陈思中的邀请,来我校举行“专利知识”讲座,为我校学子讲解专利知识。参加此次讲座的有经管学部常务副主任邓世兰,经管学部行政办公室主任何英,2013级工商管理专业及2014级金融学专业的全体学生。

 

        讲座伊始,邓世兰讲述了学习专利知识的必要性,并提及金融学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将在大二下学期开始上专利课程。

 

        接着,杨建新讲述了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特点等内容,以及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他着重讲解授予专利的条件和不授予专利的情形:“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根据专利法规定,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杨建新还就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方面举出实际例子加以分析,如江苏海归利用泡沫灭火器原理发明爆炸灭火器,随州的王天明发明的编钟曲酒等。

 

       杨建新介绍:  “专利法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功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此外,对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的品种等非人工创造产品,同样不予以专利权。”  

         

        2014级金融学专业的刘懋说:“以前对于专利知识还不是很了解,听完讲座后才对‘专利’有个清晰的认识,这对我们今后的专业很有帮助。我希望今后多能听一些这样的讲座。

 

        (文字编辑:张旭东 张玙偲) 

        (图片编辑:李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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