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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教授冯黎明与我院学子畅谈文学“主体性”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7

文新社讯 5月23日下午,由人文学部主办的“现代主义:解构主体性”讲座在5301教室举行。本次讲座是“文之华”中国文学与文化活动系列活动月第二场主题讲座。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黎明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中文系主任廖超慧以及各中文系老师参加了讲座。

 

 

        冯黎明以笛卡尔、康德、马克思等思想家的思想作为出发点,从不同角度对主体性进行了阐述。他提出,人的主体性分为实践主体和精神主体两个方面,前者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与实践对象建立主客体的关系,是作为一种主体而存在的,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行动的,此时的人是实践的主体;后者则是人在认识过程中与认识对象建立主客体关系,人作为主体而存在,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思考和认识的,此时的人是精神主体。

 

 

        对于文艺创作主体性的基本内涵,冯黎明强调了两点:一是“文艺创作要把人放到历史运动中的实践主体的地位上,即把实践的人看作历史运动的轴心,看作历史的主人”,即“把人看作目的,而不是手段”;另一个则是“文艺创作要高度重视人的精神的主体性,这就是要重视人在历史运动中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

 

 

        在谈及启蒙现代性的尴尬时,冯黎明认为这种尴尬还包括有荒诞派所表现的生存意义的虚无化以及意识流派文章中所体现的个人主体性的隐退,并且以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作之一《第二十二条军规》为例,来诠释他的观点。讲座中,他利用肢体语言和诙谐的语气讲解文学的方式引起同学的共鸣。根据这场讲座的内容,同学们对先前遇到的文学方面的困惑与冯黎明进行了交流探讨,加深了对感性与理性理解。

 

 

        2011级对外汉语专业的吴丽娜说:“教授的幽默讲解吸引了我,也帮助我解决了一些文学‘主体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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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黎明,男,生于1958年,文学博士,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学理论与现代思想文化史。在《哲学研究》、《文学评论》、《文艺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与评论一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现代性视域中的艺术自律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学科互渉与文学研究方法论革命》,主讲本科课程《文学概论》、《美学》、《世界文化概论》、《西方文明史》、《西方文论》、《后现代文化与文论》、《现代主义艺术史》,硕士生课程《文学研究方法论》、《现代艺术思潮》,博士生课程《审美现代性研究》、《西方文艺思想史专题研究》等。

 

 

(文字编辑:李浩洋 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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