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专题讲座在文华学院人文楼201学术报告厅举办。本次讲座由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研究专业委员会、文华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联合主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文华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共同承办,文华学院法律协会、非遗学社、国际交流事务协会等学生社团协办。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刘丽娜博士。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法研究所执行所长焦洪涛和我校人文学部法学系教师芦波、秦梅玉、李建出席了此次活动。讲座由法学系副主任张宇庆老师主持。讲座现场座无虚席,参加活动的120名同学来自法律协会、非遗学社、国际事务交流协会和2015级、2016级、2017级法学专业、2017级汉语言专业。
讲座伊始,张宇庆介绍主讲人和与会嘉宾,播放了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最新推出的宣传短片。该视频集中展示了该中心自1985年创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学术团队、优秀校友及科研成果。
刘丽娜借“海尔德马尔森号沉船”案例引出本次讲座内容的第一个部分: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法的新发展。她发问道:“何谓水下遗产?如何定义?”对此,她辨析比较了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在国际公约与我国立法中的异同,并给予缜密的诠释。她表示,近年来我国逐渐拓展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探索新的实践路径。
刘丽娜重点分析了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领域的三个典型案例:其一从La belle偷盗案来看主权豁免原则;其二从Titanic沉船案看英美试下文化遗产法的发展;其三从Mercedes沉船案看所有权争议的发展趋势。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管辖权和所有权的关系,她做了一个比喻:“这就好比你家毛巾掉到了隔壁邻居家,隔了一天两天,这条毛巾你可以直接拿走,过了一年之后,这条毛巾已经变成了他们家的狗窝,这个时候你还能去直接拿走这条毛巾吗?答案显然是不能,你得经过邻居的同意才能拿走。”这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引发了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与欢快笑声。
在学术报告的最后一个部分,刘丽娜就我国现有法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法:一是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修改现行专门立法。
学术报告部分结束后,焦洪涛应邀做学术点评。他指出:“刘丽娜老师的研究成果具有鲜明的创新性,探明了盲区,填补了空白。讲座内容很好地体现了三个结合,即国际视野与本土问题的结合、学术理论研究与法律政策实践的结合、传统文化保护主题与现代科技保护手段的结合。”
在互动环节中,听众们踊跃举手提问,现场气氛热烈而活跃。2015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陈迪珂同学提问:“对于海底沉船的打捞与海洋生物系统保护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刘丽娜老师回应道:“应坚持利益权衡的原则,哪一个价值高就保护哪一个,但也有可能两个一起保护。”
最后,刘丽娜与在场师生代表合影留念。“平时的专业学习只局限在国内中,但此次讲座不仅开拓了国际化视野,学习借鉴到了先进的经验。”讲座结束后,2015级法学专业的王喆曈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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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学博士,英国阿伯丁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曾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工作实习;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德国柏林文化外交研究所、马来西亚吉隆坡大学、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等交流访学。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水下文化遗产权属与管辖研究”等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出版专著《中国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荣获中国文物学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共同主办评选的2015年度“全国文化遗产十佳图书”大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文字编辑:雷成龙 章学淼)
(图片编辑:钟雨谦 黄曾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