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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陈思中被聘为洪山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18

 

    10月18日,洪山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委员第一次会议。我院副院长、洪山区人大代表陈思中被聘为委员,并在会上发言。

 

    会议由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张国文主持,会上宣读了“关于成立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洪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元宏任主任委员,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律师、区人大代表共30人任委员,聘期5年。

 

    杨元宏讲话说:区人民政府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希望各位委员依法履行好职责。

 

    会上,主任委员杨元宏给陈思中等委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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