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下午,我院在行政楼221会议室召开了防火工作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党委书记于清双,常务副院长刘太林,副院长陈思中、汪元柱,学院机关及直属部门负责人,各学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参加了会议。副院长汪元柱主持会议。
会上,副院长汪元柱通报了我院“12.11”火灾的情况。后勤保卫处处长漆智敏通报了近期检查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
常务副院长刘太林在会上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在全院加强检查,排除隐患。
党委书记于清双最后强调,各单位和部门要认清火灾的危险性,规范用电,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