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学院通知要求,新学期正式上课后第一周的前三天,各学部要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学院要求,正式上课后第一周的前三天,各学部应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学生的报到情况,教师、学生到课情况,教务员、辅导员的工作情况,教室设施和卫生状况等都被列入学部负责人重点检查的范围之中。对于上课迟到、旷课的学生,各学部要通报批评教育;对于迟到、旷课严重的课堂,将在全院通报批评。
学院明确,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中,各学部、相关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补考工作、学生报到注册及缴费”等。
据了解,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也将对各学部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全面了解学生的报道、注册、上课出勤等情况,强化学生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