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

文华要闻

文华要闻

​我院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09

 

助学贷款合同

    “请问办理助学贷款的地方是在这里吗?”一位穿着朴素的家长领着一位新生焦急的问道。

    “听说今年你们学校可以办理助学贷款,我想为我的孩子申请助学贷款,我刚听说就赶过来了。现在要怎么做啊?”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们出示证明、填表,很快办理完手续。

    “这就好了,你可以安心学习了,别再担心学费的事了,要好好学啊!”填完表格的家长高兴的对身边的孩子说。

    截止今天下午2点,我院已有60名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

    学生工作处吕晶老师介绍,今年7月份,教育部出台相关政策,允许独立学院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与1999年开始实施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校后申请)相比,生源地贷款门槛大大降低:一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三是凡我省考入高校的学生全部纳入助贷范围,做到应贷尽贷,独立学院首次纳入资助范围。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介绍,学生按学制需要,一次可申贷一年,也可申贷多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贫困生凭贫困证明,前往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由于各地办理的手续不同,比如武汉市要三天后才能办理手续,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长及学生也不多,所以现在申请助学贷款的人数比较少,”学工处吕晶老师介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