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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关山街二十三选区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8-31

 

    据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洪山区关山街二十三选区实际,现就我选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是: 9月26日选举人大代表。


    二、选举工作具体安排
        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8月11日至8月17日)
        1.8月15日召开选区单位选举工作布置会,成立我选区选举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陈思中
           副组长:杨峥嵘
           组  员:丁继华  任能平  杨国明  刘文胜  王卿琳  朱  菱 
                   代水芳  谈际奎


        2.划分我选区选民小组。
           全选区共分14个选民小组(具体划分见附表)。
           选区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选民约14000人左右,分7个选民小组。
           选区单位仪表学校,选民约150人左右,分1个选民小组。
           选区单位长山社区、406库及院内所属单位,选民约1200人左右,分2个选民小组。
           选区单位康居园社区所属单位武汉军械士官学校、华城花园小区、康居园小区的居民,选民约800人左右,分3个选民小组。
            选区单位金属回收公司,选民约22人左右,分1个选民小组。

        3.8月16日对选举工作人员和选民小组组长集中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和作法。


        4.各选民小组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校内电视台、广播台、校报、宣传栏、横幅、标语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选举法、代表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选举活动。


      (二)选民登记阶段(8月18日至9月1日)
        1.选民基本条件。在1988年9月26日前(含1988年9月26日)出生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和法律规定不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员以外,都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2.各选民小组必需于9月1日前将合法的选民登记完毕,并进行仔细核对,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新生进校后时做好补登工作,对登记后有变动的情况要予以补登、纠正或除名。


        3.9月1日各选民小组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区工作组9月2日到各选民小组检查选民名单公布情况。


        4.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区选举委员会对选民的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五日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三)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9月2日至9月18日)


       1.人大代表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成绩。要有一定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代表意识和必备的履行代表职责的条件。热爱代表工作,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

       2.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推荐产生。选区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本选区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本选区代表候选人。每一合法方式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3. 9月4日以前将选区各政党和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区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于9月6日前予以公布。如果被推荐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由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9月18日以前张榜公布。


        4.党委负责对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进行审查。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


        5.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名,进行差额选举。


       (四)投票选举阶段(9月19日至9月26日)


        1.各选民小组负责人于9月22日到选举组办公室领取选民证,于9月24日以前发到选民手中。


        2.9月26日在文华学院设立选举大会主会场,在长山社区、康居园社区、仪表学校、金属回收公司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进行投票选举,选举由选区工作组主持。


        3.选民需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参加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4.选民在选举期间不能回本选区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工作指导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自己信任的选民(代表候选人除外)代为投票,但要事先办好委托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5.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了选票半数,并且得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的候选人的票数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后,仍有不足的名额,暂作缺额处理。


          6.投票结束后,选举结果于当日宣布。


          7.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的资格,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代表资格确认后,再颁发代表证。


      三、本实施方案由本选区选举工作组负责解释。

 

 

 

洪山区关山街二十三选区工作组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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